1 内江市沙湾煤业有限公司
(向家寨煤矿,向家寨煤矿二井) 崔忠德 张仕兵 刘显六 13158587943
2 内江市刘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刘家洞煤矿) 邓云华 夏辉平 杨 斌 13198005030
3 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邓云华 魏发彬 杨 斌 13198005030
4 隆昌县义大有限责任公司
(天成分公司) 肖中兴 李金成 陈先德 13909052931
5 内江市工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宋昶学 彭 杰 陈先德 13909052931
6 内江市南光有限责任公司
(楠木寺煤矿) 刘德彬 蒋祖云 罗忠勋 13890576896
7 四川省资中县葫芦寺矿业有限公司 杨显章 李国彬 罗忠勋 13890576896
8 四川省资中县兴达煤业有限公司 熊祥清 蒋增顺 查文刚 13684410601
(三)市煤矿安全改造、瓦斯治理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工作变动应及时调整充实。我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按照“企业主体、县级监管、上级督查、国家监察”的原则,坚持对重点煤矿企业实行分级督导制度,年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不含9万吨)煤矿企业瓦斯督导组由县政府负责派驻。
(四)煤矿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对煤矿生产安全条件的各项规定要求,从本质安全的角度出发,实行一矿一策,切实进行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达到目前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规定要求,确保矿井长期正常安全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1月20日-2月28日。各单位按本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9万吨以下煤矿的方案报县安监局,9万吨以上(含9万吨)煤矿的方案报市安监局备查。
(二)改造、治理实施阶段,3月1日-8月31日。各煤矿企业按照改造治理方案进行整治。市安监局、县人民政府分别对9万吨(含9万吨)以上、9万吨以下煤矿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隐患和主要问题,分别采取依法关闭、停产整改、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整治措施,督促煤矿的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顺利进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9月为企业自查阶段,10月1日-20日为县级检查验收阶段,检查率达到100%,10月下旬为市级抽查阶段,抽查率不低于10%。各煤矿要以《煤矿安全规程》、《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
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5号)为主要标准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