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化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整治。继续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危险化学品综合信息库,建立民爆器材登记制度,整顿和规范民爆器材经营秩序。加强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严禁超量,严禁非法储存、运输和经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4、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继续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非煤矿山,严厉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全面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完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发证工作。加大对非煤矿山尾矿坝监管。开展矿山开采安全质量标准活动,在冶金、建材行业全面推进安全评价工作,全面推行非煤矿山安全责任制。
5、深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加大对非法经营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场所、加油站、网吧、歌舞厅、医院、学校和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的整治力度。加大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公众聚集和公共娱乐场所,要坚决整顿,整顿仍不合格的要坚决关闭。
6、深化建筑施工及城市公用设施安全整治。深入开展以重点建设项目、城市公用设施、游乐设施、建筑设施、燃气设施、设备、城镇建设和房屋拆除为重点的安全整治。
7、加大对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整治。加大对锅炉、压力容器、空运索道、游乐机械等设备的监管力度。加强市内风景名胜景点安全管理,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开展对中小学校危房专项整治和楼道、消防疏散通道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旅游安全、铁路道口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逐步解决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
继续进行全市5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工作,要把示范乡镇建设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管理结合起来,与加强村社、社区安全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示范乡镇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的问题,解决乡镇安办行使行政执法权的问题。解决基层无权执法,难以及时处理隐患,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鞭长莫及的问题,推动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四)严格源头管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1、进一步落实生产安全隐患三级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内江市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和安全隐患整治“三级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定期向社会公告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督促隐患单位加大对隐患的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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