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反腐倡廉重点。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组织相关单位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着力查处政府机关公务员商业贿赂案件,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要依法惩处,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安全事故防范机制,进一步落实预防煤矿等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定,认真调查安全生产事故,严肃追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坚决查处事故背后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的腐败问题。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的,不论多少,都必须坚决退出。隐瞒不报和拒不退出的,就地免职并由监察机关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继续监督处理其他关系群众切身刹益的问题。进一步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着力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切实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继续抓好政府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
三、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
(一)深入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继续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以及商品住宅用地必须拍卖出让的规定,逐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大力推行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贯彻落实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加大水电、旅游、城市公共资源等特许经营权和长途公交线路营运权的市场化配置情况的监督。
(二)深入推进各项体制改革。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工作程序,运用好审计成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编制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推行电子政务审批,建立行政审批监控系统。会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在市、县(区)全面推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监管、项目公示和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三)深入推进招投标监督工作。继续健全招投标统一监督机制,推行统一交易市场建设。充实完善评标专家库,建立评标行为鉴定机制。加强对国家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同步监督,重点开展对教育系统工程招投标的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虚假招投标和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对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深入推进“三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为核心。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在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重点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使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