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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

  (十一)加强节能产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制定节约能源产品的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高耗能企业准入条件;严格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节能型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的审批;加强用能大户计量监督管理;加快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对节能产品在国家免检、省名牌、国家名牌申报和审批上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耗能产品及生产企业打击力度,促进资源合理有效利用。
  (十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商务部门要针对目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整顿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加快标准和法规建设,用好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促进回收行业产业发展。
  (十三)加大公共财政信贷支持力度。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业节水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信贷支持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开展资源节约的积极性。
  (十四)增强广大学生和青年的资源节约意识。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在中小学和高校广泛开展资源节约教育活动。在中小学积极倡导开展资源节约讲座、日记、征文、知识竞赛、校园(家庭)小调查、小宣传等实践活动;在高校组织开展以资源节约为主题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利用高校校内报刊、广播台等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广大青年中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年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广大青年职工为企业节约资源献计出力,为节约资源多做贡献,在广大学生、青年中形成节约资源的新风尚。
  (十五)大力开展资源节约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社会团体要向社会广泛宣传严峻的资源形势和国家、省上的大政方针,通过表彰先进典型,曝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切实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一是把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结合起来,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全国土地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节约宣传活动。在每年6月份开展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为单位,围绕节能节电节水工作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节能创建活动。二是组织好资源节约相关的教育培训,提高资源节约管理、执法监督和服务水平。三是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技术推介和经验交流活动,加速节能节电节水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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