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中心,各级防火部门要全力抓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的防火工作,火源上重点要管住“四火”,即上坟祭祖用火、林区生活生产用火、林区吸烟、小孩玩火。全体巡山护林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禁止在林区内的一切违规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当地森林公安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投入调查取证工作,要做到火灾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得到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各县(区)要继续完善林区坟主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林区坟主的清理工作,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好档案,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威远县在搞好坟主责任制的同时,要认真搞好林区田主防火责任制的试点工作,为明年全市推行林区田主责任制打好基础。
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系统,严格值班制度
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4)22号以及国办发明电(2006)11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森林防火这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随时了解天气形势和森林火情,发现森林火警火灾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护林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六、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的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全部到位,做好准备,严阵以待。购置必要的扑火设备和物资,加强扑火队伍的专业培训和灭火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随时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七、加强检查监督
针对目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各地要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经研究决定:市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将带队深入林区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时间确定在4月中旬,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市森林防火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一组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市政府副市长向志习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长刘贵明带队,重点检查威远县连界镇、黄荆沟镇等重点林区;第二组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罗云带队,重点检查资中县的双河镇、新桥镇和国营林场;第三组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市救灾办主任刘勇带队,重点检查隆昌县圣灯镇、石燕镇。检查内容包括:⒈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机构编制是否落实,是否配有专职干部,经费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情况如何;⒉宣传工作是否到位,重点林区有无宣传碑牌和标语,宣传效果是否明显;⒊森林防火责任制是否落实,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是否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⒋重点林区护林人员是否到位,巡山日志记录是否齐全;⒌各级指挥部办公室、林场、工区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⒍扑火人员组织是否落实,扑火机具物资是否齐全良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做到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有人有物,拉得出去、打得硬仗,把火源控制在允许范围内,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