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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开展警校共育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五)法制教育到位。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幼儿园配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率达100%,通过经常性地法制教育,使学生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思想道德素质普遍提高。
  (六)交通管理到位。公安交警部门要大力开展“创建道路交通学校”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道路安全意识,交通安全宣传覆盖率要达到100%。在城区学校学生上、放学时间,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的见警率达到100%。加强对学校及周边范围的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学校、幼儿园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率达100%。对城区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立“红领巾”通道和警示牌的落实率达100%。加强对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力度,车辆上线率要达到100%,驾驶员的培训教育率要达到100%。
  (七)消防监督到位。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管理进校园率达100%。
  (八)禁毒工作到位。公安禁毒部门与教育部门、学校协调配合、整体联动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全市各类大、中、小学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面达到100%;在校学生拒毒、防毒和参与禁毒的意识普遍提高,对毒品危害的知晓率达到100%;学校周边涉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对涉及学生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率达到100%;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由学校向家庭、社会有效延伸,禁毒意识深入人心,学生家庭对毒品危害的知晓率达到100%。
  (九)打击查处到位。公安刑侦部门和治安部门对发生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专人专办率达100%。
  (十)快速反应到位。公安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学校、学生需要,警察立刻就到”。公安巡警部门要加大对学校集中区域、重点路段的巡逻力度,对学校、学生的报警求助及时到位率100%。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协作,建立机制。各级公安、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三级联系协调”制度,即:市级公安机关和相关警种部门与市教育局的联系协调;县(区)公安机关与县(区)教育局的联系协调;派出所、辖区刑警、巡警中队与辖区学校的联系协调。共同制定方案、共同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定期联系的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并形成长效机制。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部门之间要分工合作,围绕共同目标,大力开展“校园警务工作”。
  (二)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我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等基层所队要自我加压、负重奋进,要把师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把维护校园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特殊对待,重点保障,优先解决。同时统筹安排,将此项工作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内江”创建、“基层基础工作年”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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