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6〕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内江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内江市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内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1.4.1 自动启动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市、县(区)人民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1.4.2 统一行动
市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及驻内部队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重大地震灾害及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联系地震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市地震办主要负责人
内江军分区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人
市政府救灾办主要负责人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