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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6〕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内江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内江市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内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1.4.1 自动启动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市、县(区)人民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1.4.2 统一行动
  市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及驻内部队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地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重大地震灾害及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联系地震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委宣传部负责人
       市地震办主要负责人
       内江军分区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人
       市政府救灾办主要负责人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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