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6〕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国家版权局等9部委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内江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八日
内江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弘扬民族创新精神,促进软件产业持续、快速的发展,根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权联[2006]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6]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内江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建设法制内江,促进工业强市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市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工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盗版,积极推进市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国务院令468号)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全面推动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