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执法局(支队)对辖区一、二、三类道路门店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于一些不符合作业要求,长期不能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门店,将采集相关证据,提供给有关部门,建议关门整顿或停业。
(四)野广告的综合治理
各区执法局(支队)要充分发挥恶意信号追呼系统的作用,同时加强与市容部门的工作协作,加大对已发现野广告的清理、清除和查处力度。对于野广告综合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公安城管支队的作用,力争查处一批野广告制贩销售的“黑窝点”,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野广告现象。
(五)建筑工地和渣土清运车辆的管理
各区执法局(支队)要对全市拆迁工地、开挖工地以及各排放建筑垃圾工地的建筑垃圾清运工作进行全面重点整治,严格落实“四定”责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在作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劝离、引导、护送工作
按照2007年1月26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各区执法局(支队)要在加强同民政、卫生、公安部门联系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劝离、引导、护送工作。
(七)继续深入开展“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活动
各区执法局要加强与市容部门的相互协作,制定执法管理措施,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针对宠物、行人随意便溺的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反复巡查,做到执法不留死角,管理不留漏洞,用行政执法的手段来约束个别市民群众的不文明行为。
(八)做好“西洽会”前市区环境整治工作
4月1日(星期日)上午9时,袁纯清省长一行自未央路收费站至会展中心,就我市西洽会准备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并听取汇报。经开、未央、莲湖、新城、碑林、雁塔、曲江等城管执法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市容环境秩序良好。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执法局(支队)要紧紧围绕市政府对城市管理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爱国卫生月活动和“一会一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要在单位上下形成一把手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的良好氛围,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二)对照目标、夯实基础。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考核涵盖了城市管理的多个层面,各区执法局(支队)要结合整治工作内容,将创卫工作职责的各个方面进行细化,逐条逐款对照落实,确保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考核顺利通过。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爱国卫生月活动和“一会一活动”的环境秩序保障工作涉及全市多个职能部门,各区执法局(支队)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同其他单位的配合与沟通,围绕整治目标,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管理责任,逐步建立重大活动城市容貌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