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元宵佳节前后的城市管理工作
(一)2月25日-3月4日(初八至十五)期间,各区执法局(支队)要认真查找节假日期间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并结合辖区实际,针对这一期间部分餐饮单位元宵售卖点经营不规范现象和个别流动销售花灯的商贩,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坚决杜绝占道经营的发生。
(二)市局执法督查二处城市容貌检查组在此期间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各区设立的灯笼(春联)市场、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商业单位售卖点的规范经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解决。
(三)3月5日(正月十六),临时灯笼(春联)市场应自行关闭。届时,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队伍要组织全面检查,凡涉及营造节日氛围的灯笼(彩灯)、春联(年画)、包饰等,应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清除,恢复原貌。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执法局(支队)、市局属各支队要坚持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加大辖区巡回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12342”投诉受理中心值班人员要在职在位,确保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处理应急事务。同时,要科学合理安排节日值班,保证大多数队员有和家人团聚的时间。
(二)节日期间,各区执法局(支队)要成立应急分队,并指定专人负责,随时保证处置辖区内出现的突发问题,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三)坚持文明执法,礼貌纠违,春节期间,值班队员必须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依法行政,特别是对外地游客的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实施“首违免罚制”,坚决杜绝粗暴执法。
(四)春节期间的管控时间每天必须坚持到当晚22:00,管理标准不能降低,各区执法局要认真细致的做好安排,扎扎实实地做好假期的城市管理工作。
附件:1.西安市2007年春节期间开设临时灯笼(春联)市场的路段
2.2007年春节期间市执法局领导带班检查安排表 (略)
3.市城管执法局2007年春节值班表(略)
4.城六区及三个开发区城管执法局(支队)2007年春节值班表(略)
二00七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西安市开设临时灯笼(春联)市场的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