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阶段,城六区和三个开发各区执法局(支队)要在巩固第一阶段综合整治成果的同时,做到辖区门头牌匾户户有登记、立面牌匾广告处处知详情。各单位要对所属中队、网格直至每一个执法队员进行合理安排调配,严格落实辖区重点路段门头牌匾、建筑物立面牌匾广告和围墙商业性广告的具体责任,努力形成单位领导抓面、中队队长抓片、执法队员抓段和点的良好格局。要针对综合整治第一阶段的遗留问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律人,确保此次综合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巩固验收阶段
时间:2007年10月初至10月底
城六区和三个开发区执法局(支队)要根据综合整治两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对辖区仍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要在门头牌匾和建筑物立面牌匾广告整治效果突出的路段中,树立一批样板街道,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10月份,市执法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牌匾综合整治的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相关单位要及时整改到位,并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此次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局决定成立牌匾综合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执法局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城六区和三个开发区执法局(支队)及市执法局相关支队(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责如下:
(一)城六区和三个开发区执法局(支队)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负责做好综合整治内容中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市局直属支队负责处置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发现的临时重大问题,并积极配合执法督查二处做好相关业务检查工作。
(三)城管公安支队负责做好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队伍的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确保综合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市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市局系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中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对于社会各界针对综合整治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和归纳;通过城管网站将各单位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交流。
(五)市局创卫办负责做好与市创卫办关于综合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
(六)市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做好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队伍文明执法的监督和检查。
(七)市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做好此次综合整治活动中适用相关法律文件的解释工作。
(八)市局宣传处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对各单位此次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