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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农业局关于利用中国农业网上展厅开展农产品网上宣传促销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农业局关于利用中国农业网上展厅开展农产品网上宣传促销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农牧、农林、农村发展)局:
  “中国农业网上展厅”(以下简称“网上展厅”)是农业部为加强农产品网上推介,促进农产品流通而建设的农产品网上展示平台,是传统场地展会在网络上的延伸。农业部对利用“网上展厅”开展农产品促销工作非常重视,要求把“网上展厅”办成“永不落幕的农产品交易会”。“网上展厅”自开通以来,已经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各地龙头企业、经营大户积极参与,访问者遍布中、美、日、韩、英、法、德等近50个国家和地区,为促进产销信息沟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在农业部的大力支持下,省农业厅建成了“中国农业网上展厅陕西厅”,在利用“陕西展厅”宣传全省涉农企业和农产品的同时,与“网上展厅”实现信息共享,扩大了宣传范围和效果。为了更广泛地宣传推介我市涉农企业和农产品,市农业局在“西安农业信息网”上开通了“网上超市”平台,将从中筛选内容翔实可靠,能代表我市农业发展水平的涉农企业和农产品信息上传“网上展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06年,在继续宣传国家及省级龙头企业和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的同时,加大种养大户、农民经济人、运销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经营产品信息的发布力度,促进农产品网上交易。今年每区县新增上网企业不少于5个,新增产品不少于10个。
  二、主要工作
  1、做好区县级系统后台管理。各区县要指定一名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熟悉网络操作的区县农业信息站的工作人员,作为区县级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本区县辖区内上报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安农业信息网 “网上超市”平台发布。
  各区县级系统管理员务必于1月11日前登陆西安农业信息网,以真实资料注册为网站普通会员,并将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农业局信息中心,在取得确认后,获得“金卡会员”后台管理权限(邮件地址:nongyejux@sohu.com,联系人:张娟,联系电话:87295834)。
  2、利用“网上超市”,开展农产品网上推介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包括各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营销大户等上网发布信息,全力促进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以及区域优势产品、特色农产品信息上网发布。
  3、做好宣传工作。各区县农业信息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推介活动的宣传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对“网上展厅”、“网上超市”的了解,扩大“网上展厅”、“网上超市”在企业、生产经营大户及其他生产经营群体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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