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实施意见
(2006年9月11日)
各区县农业(农林、农牧、农村工作)局、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9月5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实行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生产源头治理与市场规范管理相结合;强化监管机制与建立信用体系相结合,切实抓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实现打假护农目标。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农资专项整治,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等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大要案得到有效查处,建立农资生产、销售监管机制,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三、整治重点
农资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突出对种子、农药、肥料的重点整治。
(一)大力整顿农资生产企业。一是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检查和资质检查为重点,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生产经营档案不符合有关条件的,要抓紧督促整改,从源头把好种子质量关。二是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无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而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彻底捣毁发现的黑窝点。三是结合测土配方施肥秋季行动,加大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的建立,确保配方肥产品质量。
(二)广泛组织开展质量抽检。各区县农业部门、局属相关单位要在建立健全农资质量定期监测和动态抽检相结合制度的同时,增加投入,提高抽检密度,扩大抽检范围,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引导农民放心消费。一是结合秋播供种,以小麦、蔬菜种子为重点产品,重点抽检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二是根据秋季用药实际情况,以小麦、蔬菜、果树、用农药混配产品为重点,重点检测产品有效成分含量是否符合标准,及产品中是否含禁限用高毒剧毒农药和未登记成分。三是针对秋季用肥量较大的状况,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微生物肥料、叶面肥料和有机肥料为重点产品,严肃查处有效成分量严重不足、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的肥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