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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6〕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内江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6]4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使传销活动明显减少,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传销流出人员较多的县(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显著减少;社会对传销的认识切实有所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县(区)防范、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坚持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三)重点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四)重点加强对传销活动相对发生较多的重点地区的打击力度,统一组织2次以上的集中行动进行全面整治,并建立防范和预警体系,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扩散。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查处跨地区的大要案件。对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的传销组织和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的重点案件坚决予以铲除和查办;对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单位和骨干分子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三)坚决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公安、工商、教育、宣传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交换情况;要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及时教育解救,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要针对学生特点编发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通过剖析典型事例揭示传销惯用手法,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提高广大学生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自觉抵制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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