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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坚决遏制“黑网吧”的通知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农村网吧经营场所网络信息安全、治安及消防的监管,做好行政执法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取缔“黑网吧”,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活动。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内的网络建设和上网场所的管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安排好学生健康有益的课余活动和假期生活。要强化对未成年人学生的校纪约束,严格校纪校规,要求未成年人学生不得进入网吧上网。
  各通信服务经营单位要根据文化、工商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名单立即停止“黑网吧”经营场所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财政部门要保证加强对农村网吧管理的必要经费,落实日常巡查经费和举报奖励经费。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责,加强对农村网吧的监管。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不严、打击不力以及包庇、袒护违法经营者的,要追究责任,特别是对长期存在的“黑网吧”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网吧存在的问题长期不解决的,要依据职责划分和管辖原则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各级各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主动加强配合协作,及时交换和通报监管信息和情况,建立联动机制。工商、文化、公安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兑现奖励承诺。各乡镇应聘请1-2名义务监督员,发挥网吧义务监督和乡镇社区干部的作用,形成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治理农村“黑网吧”的综合防控体系。
  三、加大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和省工商局、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通管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农村“黑网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川工商办[2006]192号)的部署,从现在起至2007年1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农村“黑网吧”专项执法行动。
  (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农村“黑网吧”等非法经营活动,有效遏制“黑网吧”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居民楼院漫延的势头,强化对农村网吧的监督管理,规范网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和行为,促进农村网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二)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查处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网吧”,对擅自营业的“黑网吧”经营场所要立即查封,扣押其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设备,坚决予以取缔。
  (三)专项执法行动的具体安排:第一阶段(查处取缔阶段),时间:2006年12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大造声势;各参与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或投诉方式;各县(区)工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网吧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的清理检查,查处取缔“黑网吧”。第二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时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5日。本阶段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将抽组人员对各县(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行督查和指导,促使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要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以迎接省里组织的检查验收。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县(区)相关部门要及时将经验、做法、疑难问题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上报市级对口部门。各县(区)相关部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应于2007年1月17日前上报市级对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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