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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坚决遏制“黑网吧”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坚决遏制“黑网吧”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6〕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和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黑网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的通知》(川办函[2006]223号,下称《通知》)精神,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农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坚决打击“黑网吧”非法经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抓好农村网吧的监管工作,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农村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农村网吧监管工作,充分认识农村网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把加强对农村网吧的监管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为加强全市农村网吧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内江市农村网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农村网吧监管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行每月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二、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各司其责、齐抓共管”模式,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全市农村网吧监管工作。
  市文明办负责牵头,将农村网吧监管纳入乡镇政府政务目标和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对农村网吧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在公安、文化等部门的配合下,切实加大对农村“黑网吧”的打击力度。要采取市场巡查和网格化监管的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内擅自开业的网吧营业场所,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其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设备,依法坚决取缔;对明知是“黑网吧”而为其提供接入服务或租赁场所的,依法从严查处。
  文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进一步优化全市网吧经营场所布局结构,对没有设立网吧的乡镇可适当依法审批设立网吧,引导农村网吧规范健康发展,满足农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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