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POS机具的“银联”标识。收单机构自行布放或委托第三方服务商布放的POS机具应符合联网通用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张贴统一的“银联”标识,并能够受理所有“银联”标识卡。对不能实现所有“银联”标识卡受理或故意对非本行的银行卡设置障碍的商户收单机构,客户、商户和发卡机构有权向人民银行反映和投诉。
2.进一步做好联网通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联网通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大对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推广和执行力度,将促进宾馆、酒店类商户的银行卡联网通用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3.完成现有标准卡的换发等工作。各发卡机构应于2007年6月底之前完成现有非标准卡的换发工作和对“空卡”、“睡眠卡”的清理工作,并要求其新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必须符合我国人民币银行卡技术标准。
上述工作由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银行卡清算组织、各发卡金融机构负责落实。
(六)制定产业激励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1.通过税收和工商政策促进商户受理银行卡。对实行定期定额征税的商户,在实行银行卡结算后的一定时期内维持原税收征管方式。加强对不受理银行卡商户的财务会计审核和税收稽核,将营业额较大但不能受理银行卡作为税务检查的一个选案参考指标。此项工作由市地税局牵头,市国税局参与落实。
工商部门负责在企业注册和年检期间帮助宣传推动银行卡受理工作。
2.大力发展银行卡产业链。鼓励组建银行卡专业化服务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与银行卡产业密切相关的各类通讯、集成电路制造、软件开发、运营服务等产业的发展,以利形成银行卡产业链。经认定,属软件企业的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此项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国税局负责落实。
(七)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培育市场
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银行卡知识,努力营造“了解银行卡、使用银行卡、受理银行卡”的良好局面。
1.加强舆论引导,普及基本知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以知识问答、专题报道、访谈对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银行卡相关知识及使用银行卡的基本技能、持卡消费的便利和实惠等。
2.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用卡和受卡积极性。要组织商业银行共同开展各种形式的营销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积分奖励、抽奖、商户评选等系列活动,从提高社会公众的用卡次数和提高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两方面共同推动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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