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确定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建设示范点创建单位的通知
(深卫基妇发〔2003〕66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及驻深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健康服务工作,规范社区健康服务的管理,在参照省卫生厅示范点的基础上,经过各区卫生局及市属单位的推荐,共有20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被选定为市级示范点创建单位,名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市级示范点推荐条件》(深卫基妇发〔2002〕28号)的要求,不断加强机构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社区健康服务“六位一体”的各项工作。我局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验收,合格者予以挂牌。
附件: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建设示范点创建单位名单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建设示范点创建单位名单
1、人民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2、泥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水库新村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4、鹿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5、文锦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6、益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7、下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