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用结合,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各地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全民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
《条例》的强劲东风,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
《条例》,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按照
《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11月8日前、12月8日前分别将“宣传月”活动安排情况、“宣传月”活动总结书面报送市消防支队办公室。
附件:《
徐州市消防条例》宣传标语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1.热烈祝贺《
徐州市消防条例》颁布实施
2.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
3.《
徐州市消防条例》是我市第一部消防法规
4.贯彻《
徐州市消防条例》,增强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5.贯彻《
徐州市消防条例》,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6.贯彻《
徐州市消防条例》,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