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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徐州市消防条例的通知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
  学习宣传《条例》是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各地、各单位必须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强化消防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计划,提出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市政府决定,11月1日-11月30日为全市《条例》集中宣传月。要以全国第十四个“119”消防日为契机,把《条例》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11月9日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二是要充分发挥交通、消防、工商、学校、共青团、工会、居(村)委会等机构和团体的作用。把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延伸到每个街道、学校、居委会、村镇,延伸到每个工商企业、每家每户和每个社区成员。结合本地实际,运用生动的事例、案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三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播、电视、报刊要开辟专题或专栏,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情况,使宣传活动既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又深入持久,具有实效。四是要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培训班,分层次组织学习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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