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南宁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并下发执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9月11日-12月底):全面启动,重点突破。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创建平安医院目标和要求,将任务和职责落实到科室、岗位和个人,以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医疗安全措施为重点,全面加强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推动创建工作。
2、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广泛开展“防范纠纷、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
3、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内部治安专项检查和指导。
(三)考核评价阶段(2008年1-3月):阶段考核,总结推广。
由南宁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成南宁市创建平安医院考核评价组,一方面对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另一方面对全市二级医院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并对全市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进行评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应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有关单位的考核评价工作。
四、总体目标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全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08年,全市8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含相应规模的民营医院)达到平安医院建设目标,其中三级甲等医院必须全部达到平安医院建设目标:即医院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医疗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职务犯罪等。
五、主要任务
(一)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以医患双方满意为目标,把改善医患关系、提供满意医疗服务贯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始终。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教育,使广大卫生工作者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及时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及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认真贯彻《
药品管理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和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规范医疗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标准,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