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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好2005年度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卫生局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好2005年度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深卫党〔2005〕11号)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粤组通[2005]24号文开好2005年度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深组通[2005]19号)以及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工作参考(5)》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结合我局实际,今年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与先进性教育分析评议阶段的民主生活会统一起来,不再另行召开。按照市委要求,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定于4月18日左右召开。按照“自上而下”原则,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相应推迟,但不得迟于4月23日完成;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应安排在下半年进行。各单位要严格按中组发[2000]3号文、深组通[2005]19号文、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工作参考(5)》精神,以争创“三有一好”、永葆先进性为主题,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前8天,各单位要把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请示(包括民主生活会主题、开法、日程安排、班子征求意见综合材料、书记征求意见综合材料、去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综合材料等)报局办公室和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会后10天内,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包括书面报告、会议原始记录、整改措施纪要以及书记发言稿等材料),报局办公室和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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