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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院诊疗区域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医院诊疗区域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的通知
(深卫医发[2005]52号)


各区卫生局、各直属医疗单位、各有关医疗单位:
  最近,我局组织人员对医院诊疗区域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工作调研。调研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诊疗工作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及安全隐患,如存有医疗用品的诊疗区域无人看守,外来人员可随意出入;医护人员在进行诊疗操作时不按要求进行手消毒等等。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特针对医院诊疗区域及诊疗工作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诊疗区域及诊疗工作的管理,提高对安全隐患的防范意识。
  二、注射室、换药室等存有诊疗设备、器械、用品的区域,应有专人管理,工作人员临时离开时应锁门,并示意去向,以方便病人。
  三、治疗室、配药室等洁净区域应加强消毒隔离管理,应有措施(如提示标识等)确保病人或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
  四、医疗机构应在诊疗区域配备足够的手消毒设施,如流动水、快速手消毒剂等,并加强对医务人员手卫生消毒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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