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承办单位:暂由市卫生局委托市医学培训中心承办。待评审、认定我市全科医学教育理论教学培训基地后,经评审认定的理论教学培训基地可向我局申请承办培训,批准后方可开展。
4、培训对象:深圳市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在岗或拟转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工作的执业医师。
5、培训方式与教学形式:培训方式以面授为主,采取全脱产或半脱产培训方式。采用理论授课、示教、案例讨论、教学研讨会、社区调查与参观、临床及社区实践等教学形式。培训大纲及课程设置、学时分配按《广东省社区执业医师岗位培训教学计划(试行)》执行。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学时约为500-600学时,并参加临床实践1-2个月、社区实践1个月。
6、经费预算: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广东省卫生厅统一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后,学员的学习费用由市卫生局补贴40%,其余费用由各区卫生局、各单位及个人共同承担。
(四)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1、培训人数:计划在2005年底前完成约200名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
2、举办时间:从2005年6月开始,至2006年1月结束,可分期分批开班。
3、承办单位:暂由市卫生局委托市医学培训中心承办。待评审、认定我市全科医学教育理论教学培训基地后,经评审认定的理论教学培训基地可向我局申请承办培训,批准后方可开展。
4、培训对象:目前在岗或拟转岗从事社区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
5、培训方式与教学形式:培训方式以面授为主,采取全脱产或半脱产培训方式。采用理论授课、示教、案例讨论、教学研讨会、社区调查与参观、临床及社区实践等教学形式。培训大纲及课程设置、学时分配按《广东省社区护理人员岗位培训教学计划(试行)》执行。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学时约为350学时,并参加临床实践1个月、社区实践半个月。
6、经费预算: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广东省卫生厅统一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后,学员的学习费用由市卫生局补贴40%,余下费用由各区卫生局、各单位及个人共同承担。
(五)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1、培训人数:计划在2005年底前完成约100名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
2、举办时间:从2005年6月开始,至2006年1月结束,可分期分批开班。
3、承办单位:暂由市卫生局委托市医学培训中心承办。待评审、认定我市全科医学教育理论教学培训基地后,经评审认定的理论教学培训基地可向我局申请承办培训,批准后方可开展。
4、培训对象:目前在岗或拟转岗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各类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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