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关于200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脑电图、理疗、病案专业中初级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2005〕47号)
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05〕181号)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脑电图、理疗、病案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办〔2005〕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做好我市的申报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卫生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和途径
(一)8月29日至9月2日为市卫生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日程见附件1。(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7号原市卫校1栋2楼)。需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在9月6日前补齐。
(二)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市卫生局受理。
各区卫生局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具体时间由各区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程序
今年的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和省人事厅、卫生厅的有关职称政策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省卫生厅的申报程序。各区、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程序准备、整理和上报材料。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如实出具意见,对不符合的材料一律不予上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追究个人和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科研项目阶段性进展鉴定和继续教育学分验证
该两项工作由我局科教处统一受理,具体送审材料安排及要求见附件2。
申报中、初级人员的《解决专业技术疑难问题项目审核评价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鉴定。
四、材料组织
1、申报高级职称。各区卫生局要对受理的申报高级职称的材料按省卫生厅规定的编码规则进行编码,按要求进行电脑录入,并向市卫生局报送信息。市直单位的材料统一在市卫生局录入。
2、申报中、初级职称。所有材料在市卫生局统一录入,但各区卫生局需对受理的材料进行编码。
五、评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