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
(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落实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步入为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轨道上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二)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引导行业协会建立知识产权自律和维权性组织,开展行业培训、自律与维权等工作,推动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指导、帮助企业充分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策略,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知识产权突发事件。以知识产权举报中心为平台,畅通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鼓励建立和发展社会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等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快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
(四)加强纵横联系,形成快捷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知识产权工作横向协作,加强同其他市州对口部门的联系,广泛开展政策研究、信息服务、执法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并做好全市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的规划和部署,加强对县(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市内有关部门间要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跨部门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各县(区)知识产权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各级政府要把知识产权执法、管理和服务队伍建设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加强知识产权系统人员培养,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知识产权法律人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建设一支熟悉国际规则、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执法、管理、服务队伍。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的知识产权素养,将知识产权作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建设一支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五、切实加强领导,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