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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福建福州站)组织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福建福州站)组织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榕政办〔2007〕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研究,自即日起启用“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福建福州站)组织委员会”印章,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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