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经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苏安监〔2007〕166号)
各市安监局:
在《
安全生产法》实施五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据《
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苏安监〔2006〕6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对我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方面
1、执法机构的隶属关系,执法主体资格、管辖范围、执法内容、执法程序等是否在本行政区域主流媒体上公示;
2、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和人员构成情况;
3、今年以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起数,已结案的起数;
4、执法程序与执法文书是否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是否做到一案一卷,是否按规定备案;
5、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给予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得当;
6、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发现违法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罚,有无违法不作为和消极执法问题。
(二)经济政策方面
检查《关于印发〈企业安全费用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06]46号)、关于转发《
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苏财企[2006]107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苏财企[2006]126号)等经济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法
自查与互查相结合,采用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案卷资料、询问行政执法过程、抽查企业等方式。
三、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