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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河南省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河南省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豫政办〔2007〕10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农业厅制定的《河南省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
(省农业厅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为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确保农村沼气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计发〔2003〕19号)和《河南省农村沼气“十一五”建设规划(2006-2010年)》(豫农计〔2005〕140号),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事关沼气池的正常使用和效益发挥,事关沼气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广大农村沼气户的切身利益,是当前农村沼气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我省农村沼气事业蓬勃发展。截至2007年7月底,全省农村沼气用户已累计达到221万户,是2002年25万户的8.8倍。农村沼气建设已成为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用能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沼气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特别是在农村沼气服务方面尤为突出,主要表现是:故障维修不及时,配件供应跟不上,进出料装备缺乏,大多数沼气农户没有掌握综合利用技术等,这已影响了农村沼气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实抓好。要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发展股份制沼气服务公司和民营沼气服务队伍,形成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的沼气服务体系。要通过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解除农村沼气用户的后顾之忧,促进沼气综合利用,提高沼气建设效益,推进沼气事业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 指导思想。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方便农民群众为出发点,推进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与沼气建设协调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逐步建立以省级技术实训基地为依托、县乡服务站为支撑、乡村服务网点为基础、农民服务人员为骨干的沼气服务体系,为沼气农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安全的服务,巩固发展沼气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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