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技术研究
涉及病原微生物、农兽药残留、新资源食品、化学性(含生物毒素)危害物等;建立食源性危害的危险性评估模式和方法;提出高风险食品目录和危险性控制措施。基本形成综合信息采集、分析汇总、检验、评估、溯源、预警的体系核心和与之配套的重点产品研究预警基地、专家库等辅助项目。
食品安全全过程控制技术研究
推进开发研究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包装、经销等各环节的安全技术,建立对食品安全进行全过程控制的技术保障体系。
应用技术研究
包括食品品种特征溯源技术、食品产地图谱技术、食品产地标签和条码示踪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技术和检验检测技术、食品加工、流通过程中检测技术、食品制假售假检测技术、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实验室确证技术、检测技术规范和安全性验证方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技术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研究。
5、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
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制度和体系,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分析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将动态评估结果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决策和管理的基础。
对与市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安全性和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开展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加工工艺和设备对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的风险评估。建立评价和降低食源性疾病暴发的方法,开展对与食品有关的微生物、化学及新的食品相关技术等危险因素的评价研究,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信息进行跟踪和借鉴。
专栏5 食品安全评价评估
食源性疾病溯源
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成具有较强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的实验室,通过分析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和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建立起能够对食源性疾病暴发进行提前预警的预警系统。
安全风险评价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制度和体系。加强食品安全评价,加强理化测试、生物检测、安全毒理等研究,加强对与食品有关的微生物、化学及新的食品相关技术等危险因素的评价研究和国内外相关研究信息的跟踪、借鉴,开展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加工工艺和设备对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的风险评估。
6、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针对本市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特点,结合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通过组织开展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企业标准的备案、清理,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过渡标准或分级标准,初步建立起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制订。加强检测方法标准研究,促进企业规范化、规模化生产,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专栏6 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
标准清理
组织开展对本市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的全面清理,同时加强对食品标准的备案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提高企业标准水平。
食品标准数据库
建立国内外食品标准数据库,为政府和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组织制定一批本市急需的食品地方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订。
7、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认证
不断完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加大上海市著名商标、上海市名牌产品中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力度。继续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完善良好农业规范、良好生产规范、良好储藏和运输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绿色市场、名牌产品认证,提高食品企业自身管理能力。
开展分类分级管理的培训,逐步形成并全面推行以保证食品安全为前提,与市场需求差异化相适应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把食品监督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强化企业自律。在食品企业进一步推进实施GMP、良好卫生规范(GHP)、ISO22000等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GMP管理,在此基础上,推动乳品、熟肉、集体供餐、婴幼儿食品等食品行业实施ISO22000管理。在流通领域探索建立符合本市特点的GMP体系。
8、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开展违禁药物使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建立病害肉无害化处理保障制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及其广告专项整治,着重查处保健食品违规添加药物等违禁物质,进一步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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