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建设生态家园、实现生态富民为目标,以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为重点,通过政策激励、项目带动、专业施工和综合开发,促进家居环境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农村环境优良化。
(二) 目标任务。沼气建设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省农村沼气用户总量达到400万户,沼气普及率达到20%,适宜地区达到40%;在规模养殖发达地区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各类大中型沼气工程1000处;在城镇和新村推广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3000处,发展沼气集中供气用户5.8万户;创建沼气生态农业示范村2000个、示范乡镇300个、示范县(市、区)30个;形成健全的沼气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全面实现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初步形成农村沼气建设管理的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 建设管理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在畜牧业发达区、优势农产品重点区、能源短缺区、主要水源地、天然林保护区和退耕还林区等发展沼气。坚持沼气建设与养殖业发展相结合,做到畜禽粪便排放无害化与资源化。坚持沼气建设与环境整治相结合,以沼气建设带动改厕、改圈、改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服务,确保沼气建设效益长期发挥。
三、扎实推进沼气建设管理工作
(一) 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作。沼气建设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实抓好。要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得力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农业部门作为沼气建设的主管部门,要做好建设管理、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确保建设质量和使用安全,提高管理水平,搞好协调衔接。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沼气建设管理。
(二) 认真搞好规划,统筹协调发展。各地在沼气建设中必须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把沼气建设与环境整治、村镇规划、污水治理、创建生态文明村等相结合。生活污水未统一处理的地方,要把村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建设纳入当地村镇建设规划,并与村镇建设同步设计、施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屠宰场、酿造厂、豆制品厂等排放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单位要积极利用沼气技术。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要坚持集中联片,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同时要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同改水、改路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