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OO七年七月五日 东政办发〔2007〕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商品市场体系,促进商品流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商品市场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搞活商品流通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的原则,大力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1400多处,总建筑面积200多万平方米,各种经营摊位近20万个,年交易额50多亿元,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我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缺少统一规划,布局不够合理,农村市场规划建设管理滞后;部分市场设施陈旧,功能弱化;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市场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商品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对于服务生产、促进流通、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把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多元投资、强化监管,加大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力度,优化市场布局,提高市场档次,完善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逐步建立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农产品市场在内的,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相互协调、与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统一、开放、有序、高效的商品流通体系。到2010年,全市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的市场由现在的15个发展到18个,其中10亿元以上的2个;培育发展国家级大型市场1个,省级大型市场5个;每个县区建成1处标准化农贸市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完成改造升级。
三、认真做好商品市场的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
(一)制定全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市经贸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根据《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制定全市商品市场总体规划。同时,制定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并依照规划进行新建、改造和调整;编制西城商业集聚区控制规划,引导和促进合理布局,集聚发展,完善功能,提升档次,逐步打造成为市级商业集聚中心。由各县区负责,依据全市商品市场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区商业网点规划和商品市场建设改造规划。
(二)严格执行商品市场规划。新建或改造市场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场规划的布局要求,在事先征得经贸部门同意后,由规划部门审批。建立市场建设项目听证制度,新建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市场和对周边居民有直接影响的市场,由经贸部门主持听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