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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广利河流域工业企业废水的治理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广利河流域工业企业废水的治理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字〔2007〕64号)


东营区、垦利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环保局《关于广利河流域工业企业废水的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广利河流域工业企业废水的治理方案市环保局

  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利河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政办字〔2007〕10号)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广利河流域工业污染源现状
  广利河流域现有工业(或者工业生活混合)排放口51个,各类工业污水排放量为19837.62吨/日。
  二、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要求
  根据流域内各条河流的环境现状、水域功能及环境敏感性,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通过建设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染点源排放标准、上游截污和导污等措施,搞好工业企业废水治理。1、广利河流域主要工业企业废水治理方案详见附件。未列入附件的工业企业,要确保工业废水零排放,否则一律关停。2、流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企业,不得直接向广利河排污。新建企业必须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建设,产生的工业废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进行中水回用或者排放。3、国家或省今后出台比本治理方案执行标准更加严格的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时,一律执行国家和省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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