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在汽车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并质技监发〔2007〕94号)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局综合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按照《
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在用汽车衡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公平交易、保障公路交通运输安全,市局决定近期对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在汽车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目标
此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要坚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监督检查全面建立在用汽车衡的检定管理档案,进一步加强对在用汽车衡的计量检定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汽车衡进行计量作弊违法行为。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07年7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在用汽车衡集中开展一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力争实现在用汽车衡受检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的目标。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本行政区域在用汽车衡(包括贸易结算用汽车衡和公路管理用汽车衡)的分布情况和使用情况,在用汽车衡是否经过了计量检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汽车衡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和日常维护制度,是否配备了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汽车衡、破坏汽车衡计量准确度的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利用汽车衡进行各种形式的计量作弊行为等。
(二)本行政区域内汽车衡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该企业的生产设施、人员技术状况、检测条件和规章制度等是否符合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发放时的考核条件的要求。
(三)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汽车衡检定工作的计量技术机构是否建立了与开展检定工作相适应的计量标准器具;是否具有与开展检定工作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各项要求进行检定;是否存在不检定或检定数据不全就出具计量检定证书的违法行为。
三、具体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到事前有方案,中间有督察,事后有总结。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在用汽车衡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