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立即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并质技监发〔2007〕89号)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市局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质量安全大检查,检查时间截至7月底。
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不留死角,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展开地毯式的检查,检查重点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所有企业和小作坊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滥用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检查中要重点监控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高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检查中凡发现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的企业,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并向当地卫生、工商部门发出协查函予以取缔;对两证齐全,但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安全无保障的小作坊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要重新进行检查,整改后检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和小作坊要责令停止生产,确保食品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