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市场体系,加强为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功能
(一)培育信息公开、公平竞争的就业机制。建立需求信息申报公示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在12月31日前向市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登记年度毕业生需求信息并进行备案,市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核准后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对于虚报、瞒报和不具备接收条件的单位将向社会予以公示。取消不利于毕业生就业的内部性考试,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毕业生择优就业机制。整顿和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秩序,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按照市场的需求,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将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继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
(二)开通就业信息网站,拓宽就业市场主渠道。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大投入,创造条件,配备人员和设备,年内建立完善郑州市大中专毕业生供求信息网站,建设需求信息资源库,构建毕业生需求信息平台,按照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原则,认真做好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积极为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三方提供公开、真实、客观的需求信息。加快毕业生网上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畅通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双选沟通渠道,实现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的自动化、网络化。
(三)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公布、督查和评估制度。各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督促检查,6月底和9月底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报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收集整理后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健全就业服务功能。通过毕业生就业指南、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向毕业生广泛宣传就业政策,分析就业形势,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价值观,营造有利于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努力为毕业生就业和单位选才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毕业生的特点,组织开展专业性、行业性的供需见面会和网上洽谈会,努力提高双向选择成功率。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择业信息登记、素质测评、就业推荐以及人事档案管理、代办保险等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