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方案的通知
(并经管发[2007]129号)
区属机关各局、室,各派驻单位,各公用事业单位: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方案》已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三日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方案
为了维护规范公平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领导指示、《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的通知》和《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通告》精神,经管委会领导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13日至8月20日在全区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是基于我省发生“黑砖窑”事件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贯彻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省委省政府6月15日以取缔“黑砖窑”为重点的电视电话会议、6月26日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暨督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通告》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创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对保护人民群众权益,推进我区招商引资、科学发展、和谐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组织机构与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行动落到实处,成立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查
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领导组:
组 长:李春友(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董 良(管委会主任助理)
王满全(工商局局长)
成 员:黎成科(经发局局长)
宋毅方(招商一局局长)
许 芳(招商二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