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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樱桃产业发展的意见

  (三)加强技术指导,搞好各项服务。对原有的樱桃要稳定面积,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樱桃栽植户在现有的樱桃树扣塑料大棚,发展设施樱桃,以防止晚霜危害,提早上市。要积极引进、筛选和保存国内外良种、砧木等,实行定点定向育苗,培育优质、健壮、纯正苗木,对良种及苗木的购置、繁育建档立卡,建立跟踪追究责任制,加强监管,确保种苗质量。加大对果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搞好各个环节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达到每百亩或每村有一名技术员,每千亩有一个技术小组,并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樱桃栽植区域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栽植一片、巩固一片。建立健全樱桃科技研发体系,大力研究推广沃土节水、养根壮树、幼树促花控冠、整形修剪和设施栽培等先进技术,加强对果农在建棚等方面的指导服务,新建的樱桃基地要尽可能推广使用矮化砧木嫁接的树苗。要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加强与山农大、省果树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德国、乌克兰、俄罗斯等欧洲国家和日本等国外人才和优良品种,提高整体栽植管理水平。加快樱桃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强检测机构建设,发展有机樱桃、绿色樱桃,提高产品档次,树立品牌特色。引导组建樱桃生产协会,加强产品初选、包装和鲜藏工作,适当发展樱桃果汁、饮料、果脯、果酱等加工企业,提高樱桃发展的产业化经营水平。
  (四)完善扶持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政府引导、多元化投入的格局。从2007年起,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拿出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樱桃产业发展,重点对樱桃育苗基地、设施栽培生产、示范园建设、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技术的引进与研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在加强樱桃标准化建设、产业化发展、品牌创建、销售网点建设等方面,加强项目资金倾斜。科技“三项”经费要向樱桃栽植技术研究开发、品种改良选育、创新栽植模式等方面倾斜,支持樱桃保鲜贮藏技术、优质丰产技术和设施栽培技术的试验与研究。积极引进外来资金和专家人才,申请建立国家级樱桃基地或特色示范园,以争取国家在专家技术和资金方面的扶持。要调整好樱桃基地建设用地,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好农户樱桃承包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鼓励果农大户承包、民营经济投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樱桃基地建设,引导农民采取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樱桃产业。
  (五)加强宣传引导,搞活市场流通。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加快发展樱桃产业的巨大效益和广阔前景,及时发布产销信息,提高农户栽植樱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关区(市)要结合实际,每年举办樱花节、樱桃节等专题宣传推介活动,推进生态旅游业的发展。要在樱桃主产乡镇建设樱桃物流批发市场,配套冷藏及加工包装设施。积极组织参加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发挥展会经济作用,组织协会和有关人员主动出击,设立销售网点,积极与国内各大中城市市场进行产销对接,构建稳定的购销关系。积极与大型超市、高档酒店、宾馆和机场等高端市场对接,实现樱桃的直销,增加果农收入和财政收入,推进樱桃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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