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樱桃产业发展的意见
(枣政办发〔2007〕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樱桃作为我市的特色产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为迅速做大做强樱桃产业,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樱桃产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樱桃是一种早熟水果,果实晶莹、味美甘甜,含有较丰富的营养物质,素有“春果第一枝”的美誉。我市于80年代后期开始引种栽培大樱桃,目前全市栽培面积达4.6万多亩,总产量达1万余吨,产值达亿元。我市发展樱桃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成熟早、品质好,比省内其他地区可早上市15-30天以上,具有果个大、色泽艳、口感好、无污染、耐贮运等特点,是大樱桃栽培的最适宜生态区,市中区齐村镇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樱桃之乡”;栽植樱桃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正常年份露地栽培亩收入可达1-2万元,保护地5-6万元,大棚樱桃最高每公斤售价超过300元,露地超过50元,投入产出比为1:10-20。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市樱桃存在着栽植规模小、产业化水平低、设施栽培面积比重小、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远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樱桃作为高档绿色果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市场潜力、增产潜力较大,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加快发展樱桃产业,有利于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扩大农业规模经营,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樱桃产业发展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引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樱桃基地建设,为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力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综合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成果,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中心,以增加果农收入为目的,进一步调整优化樱桃树种品种结构,加大投入,强化品牌意识,充分发挥规模、品种、品质和生产技术优势,把我市建成省内、国内最优的樱桃生产基地,使樱桃产业尽快成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二)任务目标
今后5年,在现有4万多亩樱桃的基础上,每年新发展2-3万亩,总面积发展到16万亩,其中设施栽培面积每年新发展2000亩左右,总面积发展到1.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