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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郑政文〔2004〕68号 二○○四年四月一日)


  2003年,我市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函〔1999〕23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己任,坚守岗位,努力工作,积极为领导建言献策,发挥法制参谋助手作用,在政府法制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登封市人民政府等14个先进单位、席遂兴等4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的措施,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附件:郑州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

2003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4个)

  登封市人民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中牟县人民政府

  邙山区人民政府

  上街区人民政府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交通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公用事业局

  二、先进个人(44名)

  席遂兴  李建超  朱长珊  刘建新  张光斌  袁金现  史 敏  赵启恒  郑 宇  王 丽

  李曙光  耿新义  吉庆利  屈万学  李 明  赵俊衡  范淑娟  赵明浩  伊瑞山  胡小平

  贺大文  杨玲玲  白金玉  李 杰  胡建寿  于焕岭  刘慧娟  齐 磊  钟 辉  兰海军

  王慧芳  张春培  张伟杰  范秋菊  谷 欣  柴 青  孟剑峰  孙文鹏  曾文汭  张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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