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郑政文〔2004〕68号 二○○四年四月一日)
2003年,我市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函〔1999〕23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己任,坚守岗位,努力工作,积极为领导建言献策,发挥法制参谋助手作用,在政府法制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登封市人民政府等14个先进单位、席遂兴等4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的措施,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附件:郑州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
2003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4个)
登封市人民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
中牟县人民政府
邙山区人民政府
上街区人民政府
市环境保护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交通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公用事业局
二、先进个人(44名)
席遂兴 李建超 朱长珊 刘建新 张光斌 袁金现 史 敏 赵启恒 郑 宇 王 丽
李曙光 耿新义 吉庆利 屈万学 李 明 赵俊衡 范淑娟 赵明浩 伊瑞山 胡小平
贺大文 杨玲玲 白金玉 李 杰 胡建寿 于焕岭 刘慧娟 齐 磊 钟 辉 兰海军
王慧芳 张春培 张伟杰 范秋菊 谷 欣 柴 青 孟剑峰 孙文鹏 曾文汭 张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