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沟赵办事处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10年)的批复
(郑政文〔2004〕126号)
国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 《关于恳请批准沟赵办事处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10年)的请示》(郑开管文〔2004〕1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国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4-2010年)进行局部修编。
二、你单位按照《
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耕地占补平衡的有关规定,确保易地补充耕地符合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