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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200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200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郑政文〔2004〕43号 2004年3月9日)


  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整改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新郑市人民政府等50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张宝才等100名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创造更优异的成绩,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郑州市200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50个)

  新郑市人民政府

  巩义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

  上街区人民政府

  郑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人事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交通局

  郑州市公用事业局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技术监督局

  郑州市电业局

  郑州市园林处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郑州市安全生产教育中心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郑州卷烟总厂

  郑州一棉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水晶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五金交电公司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巩义市竹林镇人民政府

  巩义市公安局

  荥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荥阳市峡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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