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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农贸市场是城乡居民“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和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农贸市场设施档次,全面提升市场管理水平,现就加强我市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统一规划、多方投资、加强监管、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大力实施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市场行为规范化和市场管理制度化建设,规范市场举办行为、市场主体行为、商品交易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有机结合,促进市场健康繁荣,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06年起逐步对老旧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对现有临时农贸市场进行拆除和改建,到2010年县(区)以上城区内农贸市场达到市场“三化”建设的初级规范,2010-2020年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实现超市化改造,达到室内农副产品、生鲜超市标准化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政府决定建立内江市农贸市场“三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全市农贸市场“三化”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县(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全面治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行动方案,按照各自职责以及城市规划、商业布局、交通和绿化的要求,对新建、改建、迁移的市场主体加强指导和监督,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确定责任人,确保“三化”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二)统筹规划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内江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市城市发展水平、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农贸市场详细规划》,规划一批设施达标、环境良好的市场。对设施差、严重影响环境和交通的街路市场要逐步重新选定新址搬迁;对老旧农贸市场要引导督促向标准化市场方向提升,促进其升级改造,提高整体水平。
  (三)加大投入
  农贸市场承担着为广大农民群众进城卖菜无偿提供服务的责任,其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地位十分明显。各地各部门要把农贸市场建设作为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一部分,纳入市政建设体系;要制定用地、融资、税收、监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农贸市场建设予以扶持,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要坚持 “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兴办农贸市场,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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