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止血液传播艾滋病。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血液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采血、供血和用血管理,保证血液安全,杜绝经应用血液和血制品传播艾滋病。
(四)防止母婴传播艾滋病。我市艾滋病流行正面临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危险。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实施预防综合干预力度,防止和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
三、防治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教育,减少歧视,营造关爱支持的社会环境。
1.加大大众媒体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防治环境。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优势,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和“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相结合,保证大众媒体宣传的连续性。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要播放艾滋病、性病防治的公益广告或相关节目,每月至少播放2次。市级主要报纸每周至少刊登1次艾滋病防治的报道或公益广告,各重点新闻网站要开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栏目并定期更新。鼓励各影视制作单位拍摄防治艾滋病的影视作品。
旅游、文化、交通等部门要在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按照相关规定设立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的户外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影剧院、青少年宫、文化馆等要结合各自日常工作在每年组织的活动中至少有1次包括艾滋病宣传教育内容。各影剧院在正式影片和节目开始前要播放防治艾滋病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职工的岗前培训和行业安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和反歧视的宣传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专题教育。职业培训机构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求职人员免费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
文化部门要在影剧院、青少年宫、文化馆等文化、科普场所,按照有关规定在节目开始前播放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并结合日常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在管理的其他娱乐场所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充分发挥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作用,建立农村、城市社区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阵地。人口计生部门要把社区、乡(镇)计划生育和预防保健工作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宣传优势,广泛开展农村、社区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半年至少安排1期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内容,每村至少有5条艾滋病防治知识固定标语或公益广告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每年要以各种形式至少开展2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常年摆放多形式的无偿献血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鼓励社区以多种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减少和消除歧视,营造关爱艾滋病感染者的和谐氛围。
科技、文化、卫生、发改、扶贫、宣传、农业、民宗等部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九亿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农业科技培训等活动,积极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贸集市、节假日活动场所等群众集中的地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编制适合农村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