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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太原市“十一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全力实施污染物减排工程

  1、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32.5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6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1万吨;继续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创建废水“零排放”企业。“十一五”形成COD削减能力1000吨。2007年,要尽快组织实施一批污水处理与回用的骨干工程。6月底前完成南堰污水处理厂污水提质回用工程,新增回用水能力1万吨/日;年底完成北郊污水厂干管管网系统改造工程和经济区世纪阳光污水净化厂一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太钢完成尖草坪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古交市完成镇城底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清徐县污水处理厂达标达产达效,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万吨/日;娄烦县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回用工程建设,实现对汾河水库“零排放”; 2008年底前完成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南堰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工程。

  继续加大力度,创建废水“零排放”企业。2007年,太化焦化厂、家盛纸业、齐兴伟业造纸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2008年,太化合成氨、太钢、晋源区造纸行业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

  2、狠抓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实施。“十一五”期间投运脱硫机组370万千瓦。其中,新建燃煤电厂同步投运脱硫机组240万千瓦;现有燃煤电厂投运脱硫机组130万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5.2万吨。2007年10月底前,一电厂完成11#、15#锅炉烟气脱硫工程,9月底前二电厂关停二、三期3台5万机组及其配套3台220吨锅炉,实现燃煤电厂全脱硫。太钢10月底前完成焦炉煤气脱硫脱氰工程。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硫2.5万吨。

  3、加大烟(粉)尘治理力度。“十一五”期间,以集中供热和电力行业烟尘治理为重点,实施一批重点治理项目。2007年要加快二电厂六期工程配套供热管网的建设,使其尽快发挥效益。完成河西调峰热源厂一期工程,对现有城南和东山热源厂进行扩网,年底力争新增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供热面积。2007年底前完成市区所有燃煤电厂点火装置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彻底杜绝电厂锅炉点火冒黑烟现象,二电厂完成7#、8#锅炉除尘器改造工程。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形成削减烟(粉)尘能力4000吨。2008年底前,8个现有燃煤电厂所有未列入关停范围的电厂锅炉必须安装高效布袋除尘器或改造为电袋结合除尘器。水泥企业除尘器全部使用布袋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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