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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市委宣传部、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太原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三)按照普查进度逐步展开工作,确保宣传效果

  要精心策划,合理安排,通力合作,在普查工作不同时期,针对不同对象,确定工作重点。目前,污染源普查正处于准备阶段,宣传的重点是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宣传普查意义与目的。对于广大群众的宣传,主要是在试点期间及普查表正式填报之前,宣传重点是普查的主要内容以及被调查者的责任与义务。

  (四)以普查宣传为契机,提升全社会环境意识。

  要紧紧围绕污染源普查这个主题,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通过介绍严峻的环境形势,贴近百姓的生产生活,宣传绿色转型,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环境意识,树立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意识。

  二○○七年八月三日

  附件二:
2007年太原市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宣传方案

  一、总的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推动太原市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本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引导社会各阶层关心和参与普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

  (二)宣传搞好污染源普查有利于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三)及时报道太原市开展普查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对存在的问题适时予以曝光。

  三、报道安排

  (一)8月上旬,太原市召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荣彤副市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请太原日报、太原晚报、山西商报次日播发消息,太原电视台和太原人民广播电台当晚“太原新闻”播出报道。太原日报配发评论员文章,刊发市环保局主要领导答记者问。太原电视台“新闻对话”栏目制作播出一期专题节目。

  (二)8月中下旬,借国务院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组办公室在我市召开全国试点城市培训会议之机,对有关领导及专家进行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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