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成立太原市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并环发[2007]106号)
各县(市)环保局、市焦炭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环保局、省焦炭集团公司《山西省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晋环发[2007]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成果,推动焦化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推进我市焦炭行业排污费征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太原市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太原市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工作领导组
组 长:梁丽明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郭跃忠 太原市焦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范建中 太原市焦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成 员:张智杰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法规处处长
王安才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计财处处长
贾瑞芳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武元原 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常卫东 太原市焦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韩玉莲 太原市焦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职责: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领导工作,具体负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有关政策;
2、全面组织太原市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工作;
3、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
4、贯彻实施山西省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实施方案,制定太原市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实施细则,对全市焦炭排污费征收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5、协调解决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太原市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领导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武元原 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副主任:潘颖文 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常卫东 太原市焦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王秋生 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一科科长
曹秀梅 太原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一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