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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池政办〔2007〕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全市节能工作要点》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2007年全市节能工作要点

  为做好2007年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117号)精神,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加强规划指导和宏观管理
  1、加强规划指导。抓好重点工业行业、企业节能,电力、化工、建材、冶金、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九华发电、池州海螺、华泰化工、东至华源、铜冠有色、黎虎水泥等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企业,要编制完成“十一五”节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高耗能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节能检查和监测,对检查监测中发现的浪费能源做法和行为,责令整改。(责任单位:市经委)
  2、加强宏观管理。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约能源的原则;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责任单位:市经委)

  二、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3、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所有工业企业,必须按计划对现有的高耗能设备和落后技术、工艺进行更新和改造,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和原料路线,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效能水平。组织实施10个重点节能项目。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20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经委)
  4、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建委、市管局)
  5、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强化运营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管,对油耗大、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不允许进入运输市场。大力宣传和应用道路运输节能技术,鼓励运输企业淘汰老旧汽车。开展沥青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综合技术和旧沥青路面、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利用研究和应用。(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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