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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7〕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
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现代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提升制造业的能级内涵,壮大服务业的发展规模,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实现全市经济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现就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业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思路和重点
  (一)总体思路:细化深化专业分工,鼓励生产制造企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推进业务外包,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从生产加工环节向自主研发、品牌营销等服务环节延伸,降低资源消耗,提高产品的附加值。通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现物尽其用、货畅其流、人尽其才,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二)工作重点:
  1.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将技术中心、重大产业技术平台组建成为专业化的具有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节能功能的服务型企业,形成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社会化有偿服务的体系,促进技术中心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转化步伐。
  2.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利用现有的仓储能力和库房、运输车辆以及原材料等资产,投资组建独立的物流配送公司,对企业生产物料和产品实行统一配送,在此基础上,提升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发展成为具有自身经营特色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3.积极发展国际贸易。鼓励有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成立独立核算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在做好生产企业所需的原材料、设备进口和生产产品出口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生产企业的品牌优势,发展第三方贸易,使贸易公司快速发展成为综合型、国际化的服务企业。
  4.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工业企业盘活闲置的厂房、设施等现有资源,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文化创意企业落户,重点培育研发设计、建筑设计、咨询策划、文化传媒和时尚消费等文化创意产业,形成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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