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银监局等五单位关于建立银行业合作机制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7〕9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现将天津银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滨海委、市金融办、市银行业协会等五单位《关于建立银行业合作机制 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的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九日
关于建立银行业合作机制
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抓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各项金融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现就建立银行业合作机制,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银行业与全市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为了给全市银行业稳健运行创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良好外部环境,加大对天津经济的服务和支持力度,建立银行业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和天津银监局负责召集,市发展改革委、市滨海委、市银行业协会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别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和经济发展战略,加强产业发展与信贷政策的协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市滨海委负责依据滨海新区区域性发展规划,对新区内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负责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与银行机构的关系,协助推动银行业提高服务水平;天津银监局负责加强对银行业各类风险的管理和监控、窗口指导及金融创新的引领和监管服务;市银行业协会负责银行业自律、维权和金融创新产品的宣传及会员同业间信息交流。
(二)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席会议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沟通与专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协调解决全市经济运行中涉及项目筛选、资金融通、金融服务、信用环境、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并达成共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采取项目推介、融资洽谈、项目方案论证、银团贷款发布、金融产品介绍、金融风险防范等多种形式,加强银行与政府、银行与银行、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形成信息共享、渠道畅通、分工明确、支持创新、防范风险的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将有关产业政策和优质重点项目的信息及时传至社会和银行机构,引导银行积极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做到早了解、早介入,将有效的信贷资金投向符合经济发展方向和宏观调控政策要求的重点行业和领域。